第一,与众不同法。
如果选不正确的,那么在四个选项之间进行横向比较,找出一个选项与其他三个选项明显不同,该选项一般为正确答案。如果选正确的,先找出一个选项与其他三个明显不同,先排除该项,然后在其他三个选项间再进行横向比较,找出一个与另外两个不同,则这个与另外两个选项不同的选项为正确答案。
第二,自相矛盾法。
观察四个选项,并对选项进行横向比较。如果出现两个选项的说法自相矛盾,则可以将其他选项排除,答案锁定在这两个自相矛盾的选项。同时,被排除的选项则可以用来辅助解题。
第三,绝对相对法。
在常识判断的选项中,特别是涉及一些法律题目的时候,有一些选项的说法太绝对,例如出现“必须”“禁止”“所有”“只有”等词语,一般情况下该说法错误。而相反如果出现“可以”“一般”“可能”“正常情况下”等词语,一般情况下可以初步判断为正确选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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