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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个月孕妇禁止吃的食物?

来源:www.hn139.net   时间:2022-06-25 18:03   点击:287  编辑:韩岚   手机版

1-3个月孕妇禁止吃的食物

1~3月孕妇禁止吃一些有致畸风险的食物、腌制食物、精致甜点,以及有食物中毒风险的食物。

首先,注意吃新鲜卫生的食物,避免摄入过多腌制食物或是精制甜点,能有效预防孕期当中可能出现一些并发症,如高血压,妊娠期糖尿病,体重增长过多等。

其次,避免进食过多有致畸风险的食物,如重金属富集较多的深加工食物,或明确来自污染源产区的食物。整个孕期期间严格禁止饮酒及含酒精类饮料,乙醇明确可造成胎儿畸形、先天神经管发育缺陷,包括一些传统认为是补品的酒酿之类含酒精成分的食物。

另外,孕妇应警惕有食物中毒风险的食物:加热不彻底的四季豆、扁豆、红腰豆、白腰豆等,未煮熟的豆浆,发芽的马铃薯。烹制食物时,尽量高温加热,降低风险。

以下是举例说明一些特定事物不建议孕期前3月食用:

1.油条:在油条的制作中会加入明矾,明矾是含铝的无机物,不利于大脑的发育,孕妇食用后容易影响胎儿。如若是自家做的油条,切记不可添加明矾。

2.咖啡:咖啡因的食物具有兴奋的作用,食用过多会刺激胎动的增加,甚至影响生长和发育。

3.辣条:辣条中所含有的香精成分比较高,怀孕的时候尽量度不要吃辣条,因为辣条这些辛辣食物会随母体的血液循环进入胎儿体内,给胎心不良刺激。会使孕妇口干、生目疮、心烦气躁,不利于胎心的正常发育。

其实没什么水果孕妇一定不能吃,只是很多水果孕妇一定要少吃,比如西瓜、菠萝、葡萄、猕猴桃等水果,含糖量都较高,肥胖、有糖尿病家族史的孕妇更应少吃为妙。

荔枝、桂圆等热性水果易引起大便干燥;柿子易引起胃结石;白兰瓜、哈密瓜、桃子易引起腹泻;菠萝蜜、榴莲易引起食欲不振;杨梅易引起胃酸过多,孕妇要慎食。

山楂对子宫有一定的收缩作用,有流产史的孕妇要“敬而远之”。杏有滑胎作用,且对牙齿不好,孕妇要慎吃。如果孕妇贫血,还应该少吃石榴。

本内容由吉林大学第一医院 药学部 副主任药师 宋瑛世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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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孕了忌讳哪些食物

孕吐及压迫感等不舒适的症状消失,身心安定,但仍需小心。此时乃胎般完成的重要时期,最好保持身心的平静,以免动了胎气。
  为了使胎儿发育良好,必需摄取充分的营养,蛋白质、钙、铁、维生素等营养素要均衡摄取,不可偏食。此时有可能出现妊娠贫血症,因此对铁质的吸收尤其重要。
身体容易出汗,分泌物增多,容易受病菌感染,每天必需淋浴,并且勤换内裤。

应该了解与准备的事

  孕妇应充分了解有关怀孕,生产的各项知识,除了可消除怀孕期间的不安及恐惧外,也能有助于顺利生产。孕妇可就近到妇幼保健所或医院内所设立的妇幼保健科,索取资料。
此外为了生产较为轻松,最好开始做些孕妇体操,但应量力而行,千万不要过分勉强。
再过一个月,平时的衣服就穿不下了,应趁着身体情况良好时先行准备。上美容院整发时,可请师傅设计一个易梳理、整理的头发,除让人看起来清爽外,自己心情也愉快。而加大、宽松的内衣裤,也是必备的怀孕用品。

  在妊娠期间,胎儿的生长发育完全依赖于母体,关注母亲的健康就是关注宝宝的健康。确保母亲处于一种最佳的生理状态,就为胎儿提供了一个良好的生长环境。

  首先,调整好自己的心态,保持愉快的心情。对于妊娠引起的种种不适,要认识到这是一种正常的生理反应,如果不是特别剧烈,要有信心坚持耐受,避免过分焦虑,更不能滥用药物缓解症状。

  其次,保持良好的生活习惯。保证充足、良好的休息和睡眠;洗澡用淋浴,时间不宜过长;做适当的家务和体育锻炼;不穿高跟鞋,衣着宽松舒适,最好是棉质,特别是注意乳房护理,穿宽大而柔软的胸罩,保护乳头,如果有乳头内陷,孕晚期应坚持每天提拉乳头数次,使之凸起,为产后哺乳做好准备,怀孕后期有乳汁分泌时保持清洁干燥,勿挤;远离放射线、电磁辐射、猫狗等宠物,避免感冒;戒除烟酒等不良嗜好,少食咖啡、茶、可乐等含咖啡因的食物;保持头发清洁,尽量不染发、烫发,少用化妆品。

  第三,营养要全面均衡,孕妇的健康和胎儿的营养都要靠饮食来维护,所以孕妇的营养一定要均衡合理,荤素搭配,粗细结合,饥饱适度,不偏食不挑食,可根据孕妇的活动量及体质和孕前的体重决定摄入量和饮食重点,要特别加强蛋白质、矿物质以及维生素的摄入。饮食宜清淡,少量多餐,避免食用甜食、高热量点心、肥肉、油炸食物等。不宜食用含盐过高的食物,如腌肉、火腿、咸鱼、豆腐乳等。避免食用刺激性的东西,如辣椒、咖啡、浓茶等。不可多食用淀粉含量较多的食物及水果。

  最后,坚持定期产前检查。月经规则的已婚妇女,月经过期10日或以上,即应到正规医院或专门的妇幼保健机构进行检查,确诊怀孕后建立围产保健手册,进行全面系统的检查。早孕期检查无异常的孕妇应于妊娠20周起进行产前系列检查。于妊娠20至36周期间每四周检查一次,自妊娠36周每周检查一次。检查过程中发现异常的孕妇,应遵医嘱增加产前检查的次数。产前检查的一个重要内容是推算孕龄及预产期。正常推算预产期、采取必要的医疗措施预防早产和过期妊娠对降低新生儿的死亡率是非常重要的。月经规则,周期为28天的孕妇,末次月经月份减3加9,日数加7即为预产期。因排卵多发生在下次月经前14日,故月经规则、周期较长的孕妇,预产期向后推的天数与平时月经推迟的天数是相同的。产前检查时孕妇应向医生提供准确的月经周期及末次月经日期。如果平时月经不规则或忘记了末次月经时间且没有进行定期的产前检查,则可根据早孕反应出现的时间、开始自觉胎动时间、首次确诊早孕时间估计大概的预产期,孕妇应尽可能向医生提供这些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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