奈史密斯先生制定出最原始的篮球竞赛规则。最原始的篮球竞赛规则一共有13条。这13条的基本内容是: 1.球员可以用单手或双手向任何方向扔球。 2.球员可以用单手或双手向任何方向抢、打球,但绝对不能用拳头击球。 3.球员不能带球走。 4.必须用手持球,而不允许用头顶、脚踢球。 5.不允许球员用肩撞、手拉、手推、手打、脚绊等方法来对付另一方的队员。任何队员违反此规则,第一次被认为是犯规,第二次再犯规,就要被强行停止比赛,直到命中一个球后才能重新上 场参加比赛。如果有意伤害对方球员,就要取消他参加整个比赛的资格,且不允许替补。 6.用拳击球就是违反第3条和第4条规则 7.如果任何一方连续犯规3次,就要算对方命中一球。连续犯规的意思是指:在一段时间里,对方队员未发生犯规,而本方队员接连发生犯规。 8.如果防守者没有触到球或干扰球,当球投入篮内并停留在篮里就算中篮。如果球停在篮筐上,而对方队员触动了篮筐,也算命中一球。 9.当球出界,球将由第一个接触球者扔进场内。若有争论,裁判员将球扔进场内。掷界外球允许5秒钟,如果超过5秒钟,球判给对方。 10.主裁判员是球员的裁判,他有权吹犯规。当某队连续3次犯规,他将通知副裁判员。他有权宣布取消某队员的比赛资格。 11.副裁判员是球的裁判,他可决定什么时候球在比赛中,并要计时、决定球的命中、记录命中的球数以及承担通常裁判员应该承担的责任。 12.比赛在两个 15分钟内进行,中间休息 5分钟。 13.球命中最多的一方获胜,如果平局,经双方队长的同意,比赛可延至再命中一球为止。 这原始的13条篮球竞赛规则,虽然不系统,不完整,有些条文还不够明确,但对初期篮球运动的发展起着很大的推动作用。特别是篮球运动发展到今天成为现代篮球运动,技、战术水平越来越高,规则就显得更加重要,它要求严格、科学、系统地管理篮球竞赛。
谁知道具体的篮球规则?(越完整越好)
一、比赛概要:篮球是两队比赛的游戏,每队各有球员五人。游戏的目的是将球投入对方篮内,并防止对队获球或得分。球可向任何方向传、投、拨、滚或运球,惟必须合乎下述规则的规定。
二、球场的面积:比赛球场为长方形的坚硬平面。其球场面积须长28公尺,宽15公尺,由界线内缘量起。
三、球队(每一球队应包含):
1、在四节十分赛制或球队须参加三场以上的比赛时,每队不得超过十二位合格的球员。
2、一位为队长,应为该球队合格之球员。每队派五名球员在场内参加比赛,且可按规定替补球员。
四、教练:教练必须在球赛开始前十分钟,在记录表上签名以示确证其教练与球员的姓名和号码,同时指派其最先上场的五位球员。仅教练或助理教练可以请求暂停。
五、比赛通则:比赛时间应包括四节:每节十分钟。在第一节与第二节及第三节与第四节,中间休息时间为二分钟。第二节赛完后第三节开始前,中间休息十分钟。
六、比赛开始:
1、比赛应从裁判员在对手中间抛球,以中圈跳球开始;在每一节及每一延时赛开始时,也应执行同样跳球程序。
2、比赛开始时,一队出场球员不足五人时,球赛不得开始。在比赛时间十五分钟后,该队仍不足五人时,则应判令该队弃权,由对队获胜。
七、球的状态:遇下列情形,即成死球,当
(1)投球合法中篮后(2)活球或继续比赛时,一位职员鸣笛。
(3)罚球时,球已确定不能中篮,而:A、罚球后又另有罚球。b、罚球之后附带其他罚球。c、活球时,二十四秒信号响起。
D、每一节时间终了。
八、中篮及其计分法:
1、当活球经篮圈上面入篮,停留在篮内或由篮中落下时,称为「中篮」。
2、「中篮」系指攻进对方的篮,依下列情况判定得分:(1)罚球「中篮」算一分(2)投球「中篮」算两分(3)在三分线外投球「中篮」算三分(4)投中某队所攻击的敌篮,即为该队得两分。
3、如果球在偶然的机会中,由篮圈下方进入篮圈时,即成为「死球」,然后在就近的罚球圈跳球,恢复比赛。假如球员故意将球由篮圈下方向上穿过篮圈,则应判「违例」,由对队在违例发生处最近边线外,掷界外球,恢复比赛。
诠释:试投三分球时,当球触及篮圈落下的球,不在篮圈、篮板范围内之后,即失去其三分球资格,进攻或防守球员均可合法触及。
九、攻守球员触及向篮落下的球:(於比赛时间内)
1、投篮时,进攻或防守球员均不得触及,在限制区上空从篮圈水平面上向下落的球。
2、若为进攻队违例:投中无效,由对队在罚球线延伸线的界外发界外球。
3、若为防守队违例:(1)判由对队得二分,如在三分投篮区域内试投,则判得三分(2)若投中有效,则由对队在端线后发界外球,恢复比赛。
例外:对於教练技术犯规,球员故意或夺权犯规的罚球,则不论罚中与否,均由主罚队的任何一球员在记录台对面的边线中点外掷球入界。
十、比赛的胜负:比赛结果,以在比赛时间内全场中得分较多的一队获胜。
十一、球队弃权判为失败:(球队弃权,判为失败。)若:
1、在裁判命令比赛开始后,拒绝出场或阻挠比赛。
2、在比赛开始十五分钟后,球队若缺席或不足五人。
十二、得分相等与延时赛:
1、下半时终了时,如两队得分相等,应即继续比赛,并得举行一次或多次的五分钟的延时赛,以决胜负。
2、在第一次延时赛前应重行选篮,其后每次延时赛均换篮一次。
3、每一延时赛开始前,须有两分钟的休息。每一延时赛应以中圈跳球开始。
十三、比赛时间终了:
1、比赛在计时员发出比赛时间终了的信号时结束。
2、每次比赛时或每延时赛时间终了之际,含有罚球的犯规几乎发生在计时员的信号同时或稍前一刹那,则应立刻执行一次或多次的罚球。
3、在比赛时间即将终了前的投篮,如在信号发出前球已在空中,投中有效。
4、如果球触及篮圈弹起而后中篮,则投中有效;若球触及篮圈后,任何一队之球员触及球,应宣判违例。如违例者为防守球员,则以中篮论,算两分或三分。
5、如为进攻球员,则成死球,若投中,得分不计。此项限制直到该次投篮已显然不中为止。
十四、请求暂停:(依据下列规定,每次应给予一分钟时间):
1、每队在每节内得请求一次暂停,第四节可请求二次暂停。
2、在规定时间内未使用之暂停不得保留於下半时或延时赛使用。
3、教练或助理教练有权请求暂停,但应亲自到记录台请求暂停,并用合宜的传统手号表示。
十五、替补:
1、替补员入场前,应先报告记录员,并准备即刻参与比赛。
2、在下列情况,记录员应尽速鸣笛响信号,指示请求替补:(1)球成死球(2)正当停表时,及(3)当裁判宣判犯规,并向记录台完成沟通程序后。
3、依照下列情况进行替补: (1)违例发生后,只有发界外球的球队可请求替补。(在此情况下,发界外球之球队请求替补时,对队亦可请求替补)。
(2)罚球时仅该罚球员可被替补,但必须符合下列规定:A、此项替补必须在第一次罚球,或仅只一次罚球的继续比赛之前所请求者。 B、最后一次或仅有一次的罚球罚中,或最后一次或仅有一次的罚球罚之后,因另一个犯规罚球则,球成为或仍为死球。 C、跳球球员不得由其他球员替补。 D、只有在记录员鸣笛之前,才能取消替补。
十六、三秒钟规则:
1、当一队控球时,其本队球员不能在对队之禁区域内,超过连续三秒钟以上的停留。
2、三秒钟的限制,在发界外球时仍无效,当发球员在界外开始控制球的一舜间起计算。
3、三秒规则不适用於:(A)投篮时球在空中(B)双方争夺篮板球时(C)球成死球时。
4、球员在禁区内停留将到三秒钟,即开始运球而投篮者,得予以宽容。(违反本规则为违例)
5、罚则:由对队在距违例处最近的边线外掷界外球。
十七、五秒钟规则:
1、当一队员被对队球员紧迫防守持球达五秒钟而不传、投、拍、滚或运球时,则宣布违例。
2、罚则:由对队在距违例处最近的边线外掷界外球。
十八、四节制八秒内规则:
1、在后场获得活球控球权的对队,必须在八秒钟以内使球进入前场。
2、球触及中线或触及身体任何部份接触中线的本队球员时,即认为球进入前场。(违反本规则为违例)
3、罚则:由对队在距违例处最近的边线外掷界外球。
十九、二十四秒钟规则:四节制---球在空中二十四秒同时响起时投篮、中篮,球进算;球不进换对队在边线发球。
1、二十四秒计时器的信号,表示该球队未能在二十四秒内投篮。
(1)若比赛因控球队的对队,因某些事项而停止,则控球队应获得另一个新的二十四秒。
(2)若球仅对手触及,而原控球队仍持有控球权时,不得重新计算二十四秒。
2、二十四秒计时器必须停止,但不得重新设定,当:
(1)球出界,由原控球队的球员发界外球。
(2)职员中止比赛以保护控球队受伤的球员。
3、罚则:由对队在距违例处最近的边线外掷界外球。
二十、球回后场:
1、控球队在前场的球员,不得使球回至后场。
2、当控球队球员有下列情况时,视为球回后场:
当球回后场之前,控球队球员最后触及,该球已经触及后场,或若该球员已经触及后场。
3、此种限制,适用於球队前场的各种情况;包括掷界外球。
二一、违例:对违例的罚则为丧失控球权。
二二、犯规
1、球员与对手身体接触或违反运动道德行为的违规,称为「犯规」。
2、犯规应登记在违犯的球员名下,并按照规则中有关的条款执行罚则。
二三、违例或犯规后的恢复比赛:违反规则成死球后恢复比赛的方式为:
1、由界外掷球进场;或 2、执行一次或多次的罚球。
二四、对正在投篮动作中的球员之犯规:
1、对方球员向某球员犯规,该球员已在犯规发生前开始投篮动作,结果投中时即中篮有效加罚一球。
2、惟当鸣笛时,该球员必须正在继续或开始投篮动作;如鸣笛后始行重新投篮,则投中无效。
二五、球员五次犯规:在比赛中,球员犯满五次犯规,包括侵人与技术犯规的总次数时,应自动退出比赛。
二六、球队犯规:(罚则)
1、四节(十分钟)赛制:每一节(十分钟)内,每队球员侵人犯规满四次时:
(1)其后该队每一次的球员犯规应判罚球两次,由被犯球员主罚。
(2)若该犯规较侵人犯规严重,则应适用有关规则之条款。
2、决胜期所有犯规,均应累计於最后一节或下半场。
参考资料:~wengchu/basketball_rule.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