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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巡阅使,护军使,镇守使是什么官?

来源:www.hn139.net   时间:2023-06-11 07:46   点击:164  编辑:admin   手机版

一、民国巡阅使,护军使,镇守使是什么官?

辛亥革命之后,清朝被推翻,中华民国成立,正所谓新朝要有新气象,再加上此时遍布全国的大大小小的军阀,为了便于统治,哪怕是名义上的统治,民国中央政府开始在各地设立一些新的官职。大的如巡阅使、护军使,小的镇守使等等,那么,这些职务是什么意思呢?分别又有多大的权力?

军阀割据的民国

先说巡阅使。民国成立的当年,在袁世凯就任总统职务之后,为了拉拢谭人凤,将其任命为长江巡阅使,这也是巡阅使一职最早出现的时间。随后,时间过了12年之久,至到1924年12月11日,担任北洋政府临时执政的段祺瑞才下令裁撤巡阅使,也就是说,巡阅使一职在民国共存在了12年之久。

民国时期,曾担任巡阅使一职的人有很多,例如赫赫有名的东北王张作霖,就曾担任东三省巡阅使;巅峰时期曾占据广东和广西两省之地的旧桂系军阀陆荣廷,则被北洋政府任命为两广巡阅使;同样在巅峰时期的直系军阀首领吴佩孚,也曾担任直鲁豫巡阅使。其他还有如苏皖赣巡阅使、两湖巡阅使、热察绥巡阅使、闽浙巡阅使等等。

曾担任东三省巡阅使的张作霖

从这些巡阅使的名称和担任的人,就可以清晰的看出,巡阅使至少辖有两省以上的地盘。民国时期,并非每一个省都设置了巡阅使。而且,被北洋政府任命为巡阅使的人,往往已经实际占据了巡阅使所辖的地盘儿。

也就是说,巡阅使其实是北洋中央政府为了安抚地方大军阀和实力派所采取的一种措施。如果类比古代封建社会的话,那么,巡阅使大概与地方割据的藩王类似,而这些割据一方的藩王所能辖有多大地方,也与他的实力有直接关系。

因此,从始至终,巡阅使其实一直只是一个临时特殊措施,并没有形成一种统一的制度。也因此,跨越数省之地的巡阅使究竟所辖哪几个省的地盘,也与被任命为巡阅使的军阀密切相关。这些割据一方,对于中央听调不听宣的军阀们之所以接受巡阅使的职务,除了并没有实力挑战中央、统一全国之外,接受巡阅使一职,也能够使他们对于所辖地盘的统治名正言顺。

北洋军阀时期

由于巡阅使只是一个临时特殊措施,因此,能够管辖数省之地的官职,在北洋时期并非只有巡阅使一职。其他还有经略使、筹边使、督办等职务。例如直系军阀首领曹琨,曾担任川粤湘赣四省经略使,这个职务理论上,曹锟具有管辖四川、广东、广湖南、江西四省之地的权利。而曾担任蒙疆经略使的东北王张作霖,所辖的地盘,也将察哈尔、绥远、热河三地纳入统治范围。

如果说巡阅使能管辖一省以上的地盘的话,那么,护军史就是典型的省级军阀了。护军使与巡阅使一样,都是临时措施。根据北洋政府颁布的《护军使暂行条例》。北洋政府任命的护军使分为两种,一种是并没有军政长官的省区,而一种则是有军政长官的省区。

北洋直系军阀吴佩孚

没有军政长官省区的护军使最为简单,他们能够节制全省的军队,与督军、都督或将军无异,都是一省的最高军政长官。例如,曾担任吉林护军使的孟恩远,在东北王崛起之前,他就是吉林省的最高统治者。

至于有军政长官的省区护军使,则一般只能享有本省的部分地盘。例如在上海地区设置的淞沪护军使,一般管辖的区域就是上海滩一地。不过,虽然名义上护军使职位在本省军政长官之下,但实际上,护军使是否听从本省的军政长官,完全根据护军使的实力。实力强劲的护军使完全可以自行其是,将本省军政长官撇在一边。

淞沪护军使卢永祥

而镇守史则是三个职位中管辖区域最小,级别也相对最低的地方军政长官。北洋政府设置的镇守使,一般设在各个省重要区域内设置,主要职责为负责绥靖地方。

而能够担任镇守使,一直的通常为北洋军队中的师长、混成旅长或旅长。也就是说,镇守使一般由军队的少将或中将担任。如同巡阅使和护军使一样,镇守使将也能够所管辖范围内的军政大权集于一身。因此,许多镇守使其实就是割据一方的小军阀。

民国时期最著名的镇守使,莫过于西北军首领、大名鼎鼎的基督将军冯玉祥。1918年,担任第16混成旅旅长一职的冯玉祥,被北洋政府任命为湘西镇守使。冯玉祥因此率领军队驻守常德,开始在常德地区对于军队进行大力建设。

冯玉祥

与此同时,冯玉祥在湘西镇守使任上,也对于湘西地方进行了一系列改革和建设,例如他进行了戒烟、妇女放足、整顿教育、兴办实业等措施。也正是在湘西镇守使职位上,冯玉祥的实力有了巨大的提升,著名的西北军十三太保,也是在这时候形成的。

不过,无论是巡阅使、护军使还是镇守使,终究只是民国时期军阀割据局面下妥协的产物,也是军人政治的典型。被管辖地区百姓的福祉,全部在军阀们的一念之间。因此,这种模式当然是不正常的,也是无益于国家的。

二、全世界第一部禁毒法?

清世宗雍正皇帝,上承顺治、康熙,下启乾隆,形成了中国历史上著名的鼎盛之世,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加强了中央集权的统治并颁发了中国政府开始禁

的第一批诏令。目前鉴于记载的约有5条:

雍正6年(1728年),广东碣石总兵苏明良奏陈严禁贩卖鸦片以拯救民生折;

雍正7年(1729年),雍正帝在福建巡抚刘世明奏折上关于禁烟问题的朱批;

清廷第二次发布关于申禁售卖鸦片及开设烟寮的上谕;

颁布了中国历史上第一个禁令。

雍正8年(1730年),清廷又发布惩治流寓台湾人民兴贩鸦片条例等。

雍正潮的禁烟提出了初步的量刑标准,强调对贩卖鸦片和私开烟馆者,要从严处治,对后世制定禁烟条例,具有借鉴意义,是我国禁烟禁毒活动的开端。

三、道光戊戌是哪一年?

1838年

传统纪年: 年号: 清宣宗道光十八年;戊戌年(狗年)。

道光十八年(1838)十一月,道光帝派湖广总督林则徐为钦差大臣、节制广东水师,赴广东主持禁烟事务。林则徐,福建侯官人,字元抚,一字少穆,嘉庆进士,历官编修、御史、道员、河道总督、江苏巡抚、湖广总督等职,力主严禁鸦片,在湖广总督任内,收缴烟具、烟土,查封烟馆,配制、推广戒烟药物,成效显著。

道光十八年十一月奉诏到京,连续八天被道光帝召见,商讨禁烟大计。林则徐一到广州,马上雷厉风行地实施禁烟措施。道光十九年二月初四日,林则徐传见“十三行”商人,斥责其见利忘义,为外国鸦片贩子效力的罪行,并传谕外商:限三天将所有鸦片尽数交出;各人出具中英两种文字的甘结(保证书),声明“嗣后来船,永不敢挟带鸦片,如有带来,一经查出,货尽没官,人即正法,情甘服罪”。

四、我国第一部禁毒专门法典?

清道光十九年(1839),《钦定严禁鸦片烟条例》出台,共39条。

条例规定:沟通洋人囤积鸦片处斩立决,各海口官员兵丁受贿纵容的绞立决,开设烟馆的首犯绞立决,多次贩卖鸦片烟的首脑绞监候,吸鸦片烟在1年6个月内不能戒除的绞监候。洋人带有鸦片烟入口图贩卖者,斩立决,同谋者绞立决,自首并呈缴烟土才可免罪。可以看到条例的一大特点是重刑处罚,据记载,在条例颁布前后,因吸食鸦片烟、禁烟不得力而遭到惩办的官员就有134人。

客观的说,道光帝推行的禁烟确实取得了一定的成效,这也是中外历史上第一部禁毒法典,极具历史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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