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车险理赔中哪些药品不能报?
有8类药物将不会划为可报销的范围内,患者将自费消费这些药品。这8个药品大约归为:
1.以营养药为主的药品;
2、含有珍贵、濒危野生动植物国家药材的药品;
3、保健药品;
4. 预防性疫苗和避孕药;
5、主要用于改善性功能、治疗脱发、减肥、美容、戒烟、戒酒等的药物;
6. 因纳入诊疗项目等不能单独计费的药物;
7、酒类制剂、茶制剂、各种果味制剂(特殊情况儿童用药除外)、口服制剂、口服泡腾制剂(特殊情况除外)等。
8.其他不符合基本医保药品规定的药品。
二、退出医保十种药?
4月29日,国家医保局官网正式挂出《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意见稿指出,国家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建立完善《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以下称《药品目录》)动态调整机制,原则上每年调整1次;十类产品将不被纳入《药品目录》,有六种情况之一的药品经专家评审后直接调出《药品目录》。
十类药品不纳入《药品目录》
✔主要起滋补作用的药品;
✔含国家珍贵、濒危野生动植物药材的药品
✔保健药品
✔乙类OTC药品;
✔破壁饮片、精制饮片等对标准饮片进行再次加工的饮片;
✔预防性疫苗和避孕药品
✔主要起增强性功能、治疗脱发、减肥、美容、戒烟、戒酒等作用的药品
✔纳入诊疗项目收费的诊断试剂、检验试剂等;
✔酒制剂、茶制剂,各类果味制剂(特别情况下的儿童用药除外),口腔含服 剂和口✔服泡腾剂(特别规定情形的除外)等
✔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其他不符合基本医疗保险用药规定的药品。
符合下列情况之一
直接调出《药品目录》
✔被药品监管部门撤销、吊销或者注销药品批准证明文件的药品;
✔被有关部门禁止生产、销售和使用的药品;
✔被有关部门、机构列入负面清单的药品;
✔综合考虑临床价值、不良反应、药物经济性等因素,经评估认为风险大于收益的药品;
✔通过弄虚作假等违规手段进入《药品目录》的药品;
✔国家规定的应当直接调出的其他倩形。
涉及定点医疗机构基金支付
监管将更严
各级医保部门要督促定点医药机构提高医保用药管理能力,健全组织机构,完善内部制度规范,建立健全药品“进、销、存”全流程记录和管理制度,确保医保用药安全合理。
将《药品目录》和相关政策落实情况纳入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内容,强化用药合理性和费用审核,定期开展监督检查。将医保药品备药率、非医保药品使用率等与定点医疗机构的基金支付挂钩。督促定点医药机构落实医保用药管理政策要求,履行药品配备、使用、支付、管理等方面的职责。
三、三种药不能报销?
目前,医院用药种类大体分三种:甲类、乙类、丙类,而我们国家医保目录里面只有甲类药品和乙类药品:
1、甲类药品:可以全额纳入报销范围,之后按规定比例报销;
2、乙类药品:需要个人自付一定比例,剩下的部分纳入报销范围,再按规定比例报销;
3、丙类药品:不在甲类、乙类目录的都属于丙类,全部自付。
另外,有的药品虽然已经进入了医保目录,但是在医院却买不到!
所以,需要这些药的患者们只能去外面的药店自费购买。比如很多治疗癌症的特效药、靶向药,常常会出现医院买不到的情况。
这种在外面药店买的“外购药”,医保也是不能报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