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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办理精神病证明?

来源:www.hn139.net   时间:2021-09-14 00:43   点击:120  编辑:翟嘉   手机版

感谢邀请!如何办理精神病证明?

正规精神病医院或精神科医生出具的诊断书即是精神病的证明,可分为2种途径获得(当然,前提是患者本人确实患有精神疾病):第一,需要住院治疗;第二,不想住院治疗。

一、需要住院治疗的:很简单,家属带患者到医院办理住院。

住院当日,由家属或监护人提供详细的病史,医生书写病例,并由家属签字保证内容属实。在患者住院期间,需要完善先关检查,排除患有某种躯体疾病,然后给予精神科特定的检查——相关评定量表,参考量表分数确定患者病情严重程度及可能存在的其他因素。这里要注意,量表只做参考,毕竟这是电脑分析出来的东西,分析问题难免有些刻板和机械。所以,最重要的是,医生对患者做的精神检查,这是每个精神科医生都具备的专业技术手段,通过观察、问诊以及对患者背景资料的了解做综合分析,掌握患者的精神症状,内心体验,从而做出相应诊断。注意,最后的诊断不是医生一个人下的结论,出于对医学的严谨和对患者的负责,最终的确诊需要至少两名医生(通常经治医生和他的上级医生)共同分析、讨论得出的结论,并且将会在病例上签字。这样,在患者出院时将会得到病例和与之对应的诊断书作为疾病证明的依据。

二、患者不想住院,或者由于其他原因不能住院的:需要两名医生共同会诊,出具会诊诊断。

这种情况,患者可以第一时间拿到诊断。但往往需要提供的东西也会比较多。

家属需要尽可能的提供证据证明患者“不正常”。比如,可以携带村委会的几名领导签字盖章,证明患者的确有精神疾病,或者村民共同签名的纸质材料;其次,需要携带患病初期的一些证据:比如当时的检查单、化验单,以及多年来治疗的经过资料,包括所服用的药物;最后,患者本人需要在现场,由2名以上的高资质医生给予现场的问诊。如果的确存在精神异常,医生将会书写门诊记录,并出具精神疾病的诊断,二者合起来仍然可以作为患者的患病证明。

希望我的解答对你有帮助,请关注,我将持续更新相关医学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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