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生素的用药原则:1 病毒性疾病或估计为病毒性疾病者不宜使用抗生素。因此,除肯定为细菌引起或有细菌继发感染外,一般不采用抗生素。2 对病情严重的细菌感染患者,有条件时应尽早分离出其病原菌并测定药敏 ,再根据药敏结果选择和调整抗生素。3 发热原因不明者不宜用抗生素,尽可能作出病原学诊断,再根据疾病情况考虑在细菌培养和药敏实验完成后再使用抗生素。4 除眼科、耳鼻喉科、皮肤科等专科需要外,应避免在皮肤、粘膜等局部应用抗生素,因其易引起过敏反应和产生耐药菌株,有碍于这些抗生素日后的全身应用。5 严格控制应用抗生素作为预防措施。预防性应用抗生素目的若在于防止某一二种特殊细菌侵入人体或血液循环中而发感染,可获得相当效果;若其目的在于防止多种细菌的侵入而发生感染,常劳而无功。避免无针对性的以广谱抗生素作为预防感染的手段。联合用药的指征:1 病因未明的严重感染。2 单一抗生素不能控制的严重混合感染或难治性感染。3 较长期使用抗生素,细菌有产生耐药的可能性。4 联合使用抗生素时,个别毒性较强的用量可以减少,从而可减少毒性反应。5 联合用药时应考虑可能产生的配伍禁忌及相互作用。抗生素的使用应遵守一定的原则,不能太随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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