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糖尿病是指怀孕前未患糖尿病,而在怀孕时才出现高血糖的现象,其发生率约百分之一到三。
临床特征
妊娠合并糖尿病是临床常见的合并症之一,通常包含以下三种情况:
1、妊娠前确诊为糖尿病。
2、妊娠前是无症状糖尿病,妊娠后发展为有症状的糖尿病。
3、妊娠前无糖尿病,妊娠后患有糖尿病,而产后可恢复者。
大部分妊娠期糖尿病患者在分娩后糖耐量可恢复正常。但分娩后一部分患者有持续高血糖、糖尿及糖耐量减低者,有可能发展为糖尿病病人。
妊娠合并了糖尿病,最明显的症状是“三多一少”即:吃多、喝多、尿多,但体重减轻,还伴有呕吐。注意不要混同为一般的妊娠反应,妊娠合并糖尿病的呕吐可以成为剧吐,即严重的恶心、呕吐加重,甚至会引起脱水及电解质紊乱;另外一个常见的症状是疲乏无力,这是因为吃进的葡萄糖不能充分利用而且分解代谢又增快,体力得不到补充的缘故。
虽然吃了很多营养丰富的食物,但是由于体内胰岛素缺乏,食物中葡萄糖未被充分利用即被排泄掉了,而由脂肪供应热能,蛋白质转化为葡萄糖的速度也大大加快,于是体内糖类、蛋白质及脂肪均大量消耗,致使患者体质差、体重轻。由于葡萄糖的异常代谢加速,引起血液中、尿液中葡萄糖的含量增加,妊娠早期合并糖尿病易发生真菌感染。妊娠中期糖尿病症状可减轻。妊娠晚期分娩、引产、剖宫产也容易导致细菌感染,而使糖尿病症状进一步加重。
诊断标准
1、空腹血糖:<105mg/dL
2、1hourafter100gmglucosetaken:<190mg/dL
3、2hourafter100gmglucosetaken:<165mg/dL
4、3hourafter100gmglucosetaken:<145mg/dL
如果四个数值里面,有两个大于标准值,就确定诊断为妊娠糖尿病。在怀孕24-28周之间建议孕妇筛检妊娠糖尿病。尤其针对有以下情形的孕妇:
1、体重明显过重的孕妇。
2、家族史里面,明显有糖尿病遗传倾向者(家里面有很多人有糖尿病者)。
3、之前怀孕就有过妊娠糖尿病。
4、产检一直有尿糖的情况。
5、高龄产妇。
6、之前生过巨婴(对台湾人来说,宝宝体重超过4000gm就算巨婴了);或之前有过,怀孕末期,不明原因胎死腹中者。
7、产检时宝宝预估体重太大(超过两周)and/or羊水过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