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癔症疾病简介

来源:www.hn139.net   时间:2022-03-20 14:49   点击:154  编辑:林欢   手机版

癔症(歇斯底里症)
  概述
  癔症,又称歇斯底里症。这是一类由精神因素,如重大生活事件、内心冲突、情绪激动、暗示或自我暗示,作用于易病个体引起的精神障碍。主要表现为各种各样的躯体症状,意识范围缩小,选择性遗忘或情感爆发等精神症状;但不能查出相应的器质性损害作为其病理基础。
  病因
  精神因素,特别是精神紧张、恐惧是引发癔症的重要因素。这在战斗中发生的急性癔症性反应特别明显。
  而童年期的创伤性经历,如遭受精神虐待,躯体或性的摧残,则是成年后发生转换性和分离性癔症的重要原田之一。精神因素是否引起病症,或引发何种类型癔症与患者的生理心理素质有关。情绪不稳定、易接受暗示、常自我催眠、文化水平低、迷信观念重、青春期或更年期的女性,较一般人更易发生癔症。
  具有情感反应强烈、表情夸张,寻求别人经常注意和自我中心等表演怪人格特征的人在受到挫折、出现心理冲突或接受暗示后容易产生癔症。但这类人格特征并非发生癔症的必要条件。有一些不属于这类人格的人在强烈的精神因素影响下,同样可以发生癔症反应。
  癔症的遗传学研究结果颇不一致,有的研究认为癔症存在遗传因素影响,而有的研究结果又认为遗传的影响甚小,有人认为是一种多因素遗传形式。
  症状
  临床表现:癔症的临床表现甚为复杂、多样,一般归纳为以下几种类型:
  一、癔症性精神障碍。
  又称分离性障碍。主要表现为发作性意识范围狭窄、具有发泄特点的急剧情感爆发,选择性遗忘或自我身份识别障碍。癔症的这一类型起病时精神因素通常很明显。尽管患者本人否认,但旁人看来疾病的发作常有利于患者摆脱困境、发泄被压抑的情绪、获取别人同情,或得到支持和补偿。反复发作者,往往通过回忆和联想与既往创伤经历有关的事件或情境即可发病。按照临床特点,这一类型又可区分为以下类别。
  1、癔症性朦胧状态。
  2、情感爆发。
  3、癔症性神游症。
  4、癔症性假性痴呆。
  5、恍惚状态和附体状态。
  6、癔症性木僵。
  7、癔症性遗忘症。
  8、多重人格。
  9、癔症性精神病。
  二、癔症性躯体障碍。
  包括运动障碍、感觉障碍等转换性症状和躯体、内脏障碍等躯体化症状。体格检查、神经系统检查和实验室检查,都不能发现内脏器官和神经系统有相应的器质性损害;其神经症状也不符合神经解剖生理特点。
  1.运动障碍:可表现为动作增多、减少或异常。
  2.感觉障碍:可表现为躯体感觉过敏、缺失或异常,或特殊感觉障碍。
  3.躯体化障碍:患者长期存在反复出现的、经常变化的多种躯体症状,可涉及身体任何部位和系统,但以胃肠道症状(如腹痛、恶心、呕吐、胀气)、皮肤感觉异常(如痒、烧灼感、府木感、蚁走感)、泌尿生殖系统症状最常见。虽经过医生多次检查,未见器质性病变,但患者仍到处求医,不接受医生劝告。病程呈慢性波动,患者以女性为多。
  三、癔病的特殊表现形式:
  1.癔症的集体发病。
  2.赔偿神经症。
  3.职业神经症。

顶一下
(0)
0%
踩一下
(0)
0%